合浦珠還
詞典解釋
《后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:“﹝ 合浦 ﹞郡不產(chǎn)穀實(shí),而海出珠寶,與 交阯 比境……先時(shí)宰守并多貪穢,詭人採求,不知紀(jì)極,珠遂漸徙於 交阯郡 界。於是行旅不至,人物無資,貧者餓死於道。 嘗 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踰歲,去珠復(fù)還,百姓皆反其業(yè)?!焙笠浴昂掀种檫€”比喻人去復(fù)歸或物歸舊主。 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霍女》:“錯(cuò)囊充牣,而 合浦 珠還,君幸足矣,窮問何為?” 陳毅 《滿江紅·游廣東旋至海南島度假一周,記沿途所見》詞之八:“看今朝 合浦 果珠還,真無價(jià)?!币嘧鳌?合浦還珠 ”。 明 沉鯨 《雙珠記·母子分珠》:“今分一顆與你帶去,我自留一顆,以寓 合浦 還珠之意?!薄?a href="/hycd/c/c90529.htm" target="_blank">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八:“ 合浦 還珠自有時(shí),驚危目下且安之。”
合浦:漢代郡名,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。比喻東西失而復(fù)得或人去而復(fù)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