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姦臧 ”。1.謂不法受賄?!?a href="/hycd/s/s289584.htm" target="_blank">史記·張丞相列傳》附《邴吉傳》:“ 顯 ( 邴顯 )為吏至太僕,坐官耗亂,身及子男有姦贓,免為庶人?!薄?a href="/hycd/h/h251136.htm" target="_blank">后漢書·蘇章傳》:“故人為 清河 太守, 章 行部案其姦臧?!?宋 秦觀 《鮮于子駿行狀》:“ 周永懿 貪暴不法,前使者憚其兇狡,置不敢問,公具得其姦贓,即遣吏就捕,械送於獄。”
(2).指不法受賄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