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華英的故事揭示了令人痛心的家庭悲劇和社會問題。她出生于1963年,年輕時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,并育有一女。1992年,王加文因涉嫌盜竊被捕,余華英在經濟困境中選擇外出打工,并與龔顯良建立了同居關系。在這一段關系中,她又生下了一個男孩。
余華英為什么賣自己的兒子
令人震驚的是,余華英和龔顯良因生活拮據(jù),竟然選擇了將自己親生的兒子販賣。根據(jù)審理結果,余華英和龔顯良以5000元的價格將這個孩子賣掉。
在隨后的27年間,余華英繼續(xù)與龔顯良共同犯罪,最終累計拐賣兒童達17名。這一系列的罪行不僅傷害了無數(shù)無辜的孩子和他們的家庭,也對社會的道德底線造成了嚴重沖擊。